更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试题
- 1只有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标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
- 2当使用()名称。该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
- 3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罚款。
- 4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临床试验,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 )倍以下罚款。
- 5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 6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