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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生产、销售劣药为目的,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A)生产劣药罪

(B)销售劣药罪

(C)零售劣药罪

(D)使用劣药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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