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阳泉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题
- 1公安业务部门(市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分县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对领导干部干预公安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记录。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民警在山西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如实填报;以分县局、相关业务警种为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记录台账》(以下简称《记录台账》)。
- 2领导干部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的执法办案、审核监督活动,应以组织名义和书面形式进行,口头进行的,办案部门或者办案人员应当做好工作记录。
- 3公安民警与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执行。
- 4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记录表》及相关书面材料、电子数据应当装入侦查内卷。
- 5全市公安机关要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主动报告个人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情况。
- 6公安民警与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