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考试题库及答案
报告和汇总。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有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过问案件情形的,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局领导报告;记录事项涉及部门领导或分管局领导的,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应及时受理;执法办案业务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填写《记录台账》和《记录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即报告纪检监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能,以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工作为重点,负责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查办;负责移送、处置信访工作中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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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止我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公安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规范公安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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