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阳泉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题
- 1全市公安机关要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主动报告个人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情况。
- 2报告和汇总。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有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过问案件情形的,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局领导报告;记录事项涉及部门领导或分管局领导的,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应及时受理;执法办案业务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填写《记录台账》和《记录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即报告纪检监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能,以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工作为重点,负责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查办;负责移送、处置信访工作中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
- 3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处理。
- 4法制部门。负责对被干预、插手和过问的案件是否公正处理进行认定,对个案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形进行记录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 5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 6报告和汇总。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有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过问案件情形的,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局领导报告;记录事项涉及部门领导或分管局领导的,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应及时受理;执法办案业务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填写《记录台账》和《记录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即报告纪检监察部门。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能,以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工作为重点,负责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查办;负责移送、处置信访工作中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