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试题
- 1鼓励申请人基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特点,在研发的关键阶段,就基准样品研究、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人用经验的规范收集整理及中医临床实践总结等重大问题与国家药品审评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 2已上市中药的变更应当遵循中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符合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的有关要求。持有人应当履行变更研究及其评估、变更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评估、验证变更事项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根据研究、评估和相关验证结果,确定已上市中药的变更管理类别,变更的实施应当按照规定经批准、备案后进行或者报告。持有人在上市后变更研究过程中可与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开展沟通交流。
- 3非临床安全性试验所用样品,应当采用中试或者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申报临床试验时,应当提供资料说明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用样品制备情况。临床试验用药品一般应当采用生产规模的样品。申报上市时,应当提供资料说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情况,包括试验药物和安慰剂。
- 4同名同方药的研制,应当与对照同名同方药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间体、制剂等全过程质量控制方面进行比较研究。申请人根据对照同名同方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证据,以及同名同方药与对照同名同方药的工艺、辅料等比较结果,评估是否开展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临床试验。
- 5已上市儿童用药【用法用量】中剂量不明确的,可根据儿童用药特点和人用经验情况,开展必要的临床试验,明确不同年龄段儿童用药的剂量和疗程。
- 6对于已有同品种上市的,所申请的规格一般应当与同品种上市规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