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试题
- 1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面试命题人员凡与面试考生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 2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对面试考官参加培训情况、面试场次数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建档登记;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担任面试考官。
- 3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根据职位特点、面试方法和试题情况,合理确定面试时限,确保能够有效测查考生素质。
- 4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务办公室等,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 5在面试题本传递、交接、保管、分发、使用过程中,发生失密、泄密以及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查清失泄密范围和原因,并向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 6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