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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在某毒品洗钱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明知范某从事毒品犯罪,基于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其主观上对范某的投资款系毒资的可能性具有一定认识;客观方面范某一次性支付港币 520 万元股权转让款,数额巨大且全部为现金支付,期间无偿赠与其越野奔驰高档小汽车一辆。4 年前,被告人徐某曾因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基于这些主、客观因素,法院足以推定被告人徐某对520 万元投资款属于毒品犯罪所得具有主观明知。()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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