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试题
- 1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卖艺、乞讨。
- 2省、市、州人民政府编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时,应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财力薄弱的县(市、区)倾斜,加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 3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按照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校实际接收人数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提供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并对公办学校用地资金和建设资金予以保障。
- 6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文艺、科技、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