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试题
- 1招收民族学生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使用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双语教学。
- 2省、市、州人民政府编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时,应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财力薄弱的县(市、区)倾斜,加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 3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新增加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提供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并对公办学校用地资金和建设资金予以保障。
- 5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在编制调配、岗位设置、职务(职称)评聘、骨干教师配备、学科带头人培养、教师和校长交流等方面,优先考虑农村学校、民族学校和薄弱学校,改善城乡学校教师学科、学历、职务、年龄的分布结构,促进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相对均衡。
- 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违规收费的,退还所收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