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试题
- 1《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所称政务服务,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机构)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法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活动。
- 2《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所称政务服务,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机构)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法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活动。
- 3两个以上政务服务机构分别办理高度关联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由事项涉及最高办理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明确牵头办理机构;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由涉及政务服务机构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牵头办理机构,开展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收取费用。依法收取费用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办事指南载明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并出具合法收费凭证。
- 5一窗通办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当场办理事项实现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全过程当场完成。
- 6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要证明身份的,自然人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形成的认证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