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试题
- 1保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机关、单位工作秘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进行督促整改;发现涉嫌泄露工作秘密的,督促指导机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理。
- 2确定工作秘密应当作出书面记录,注明承办人、审批人、确定依据或者理由。
- 3对外交往与合作中,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提供工作秘密,确需提供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信息保护协议。
- 4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会同组织、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工业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等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依职权指导、监督全国的工作秘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秘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5工作秘密能够明确知悉范围的,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限定到确需知悉的机关、单位或者具体人员。
- 6工作秘密能够明确知悉范围的,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限定到确需知悉的机关、单位或者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