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C)内,按照所属行业、领域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A)7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大学习、大培训安全生产试题
- 1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C)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3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4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 6《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行政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综合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健全完善()。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的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