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一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下
(D)二万元以上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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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 4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5《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