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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上海市集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拒不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为包括:

(A)未按照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或者检验人员

(B)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制度的

(C)擅自改变集体用餐膳食的生产加工工艺或者扩大生产加工数量的

(D)向集体用餐单位配送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的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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