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进口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制定。
- 2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3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第89条)
- 4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处以()。
- 5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的罚款。
- 6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