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和不可重复使用产品。
- 2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第20条)
- 3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第114条)
- 4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 5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的罚款。(第1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