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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商场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区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后,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维持原处罚行为的复议决定,但复议决定中未告知甲商场诉权。6月6日甲商场收到复议决定。甲商场的起诉期限应为( )。

(A)2012年5月11日起3个月内

(B)2012年6月6日起15日内

(C)从知道诉权之日起15日内,但不得超过2014年5月11日

(D)从知道诉权之日起15日内,但不得超过2014年6月6日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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