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行政监察法试题
- 1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 3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 4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6对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