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27条,以下属于“适当引用”的是 ()
(A)引用时未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B)所引用部分构成引用人作品的实质部分,但不构成主要部分。
(C)所引用部分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但不构成实质部分。
(D)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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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引用时未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B)所引用部分构成引用人作品的实质部分,但不构成主要部分。
(C)所引用部分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但不构成实质部分。
(D)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