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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马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什么是质和量?认识质和量有何实践意义?

答:所谓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所包含的特殊矛盾规定的,是通过事物的各方面的属性体现出来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所谓量,就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质上相同的事物可以有量的差别,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会影响事物的质。
对事物质的认识即定性分析,这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把它与其它事物区别开来。对事物量的认识即定量分析,这是在质的基础上的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科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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