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题
- 1党员有《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下同)进行事前备案。
- 2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
- 3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当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通报。
- 4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 5对被劝其退党、除名的,基层党组织应当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继续跟踪了解、教育帮助。
- 6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