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题
- 1对故意包庇、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或者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 2组织处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应当将处置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材料组装成卷,做到齐全完整,交由基层党委妥善保管。
- 3审批和宣布。党支部将处置决议报基层党委。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研究审批,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对拟作出劝其退党、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审批。审批处置决议和处置意见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接到批复意见后,应当及时将加盖党支部公章或者党支部书记签字的书面通知送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 4组织处置决议自有最终审批权限的党组织研究审批之日起生效。
- 5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置决议的执行。
- 6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