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题
- 1对调查核实中发现党员具有两种及以上应当受限期改正处置情形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期满后,应当就其不合格情形改正情况逐一讨论,全部改正的作出限期改正合格决议;如存在没有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 2对党员存在不合格情形,但所在党支部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以及党员大会因故无法表决的,由基层党委直接调查。
- 3对党员存在不合格情形,但所在党支部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以及党员大会因故无法表决的,由基层党委直接调查。
- 4《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所称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
- 5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 6《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自发布之日2024年6月16日起施行。其他有关组织处置规定与《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不一致的,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