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题
- 1对调查核实中发现党员具有两种及以上应当受限期改正处置情形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期满后,应当就其不合格情形改正情况逐一讨论,全部改正的作出限期改正合格决议;如存在没有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 2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应当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教等措施促其改正。
- 3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 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 5党员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党支部委员会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提出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的拟处置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处置决议;基层党委对处置决议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审批。
- 6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