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试题
- 1审批和宣布。党支部将处置决议报基层党委。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研究审批,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对拟作出劝其退党、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审批。审批处置决议和处置意见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接到批复意见后,应当及时将加盖党支部公章或者党支部书记签字的书面通知送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 2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 3其中,处置决议和批复意见归入被处置党员档案。
- 4党员有《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工作委员会,下同)进行事前备案。
- 5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当查明党员提出退党的原因,进行思想教育,对经教育仍然坚持退党的,经党员大会讨论后予以批准,形成处置决议并宣布除名,报基层党委备案。
- 6党员连续多长时间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