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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关于抗辩权,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于6月1日向乙借用一台电脑,乙于6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电脑,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5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于5月25日付款,甲公司于6月1日交付租赁物。合同签订后10日,甲公司该房屋因质量问题倒塌损毁。合同签订后15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5月25日未付款,丙公司无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C)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但乙公司仓库已无法存放。乙公司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这是乙公司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合同纠纷,法院查明该案已过3年诉讼时效,B公司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因此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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