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A)10、3
(B)10、2
(C)7、3
(D)7、2
(E)【解析】 undefined《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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