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19年10月在M大学授课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3500元,自行负担交通费2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计算张某当月该笔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500-200-800)×20%=500(元)
(B)3500×20%=700(元)
(C)(3500-800)×20%=540(元)
(D)(3500-200)×20%=660(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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