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普通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化妆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15%=15(万元)
(B)100×13%=13(万元)
(C)(100+50)×15%=22.5(万元)
(D)(100+50)×13%=19.5(万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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