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原则中错误的是:
(A)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B)病历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C)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D)电子病历书写,超时完成、随意回退修改都不影响纸质病历归档,电子病历没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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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B)病历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C)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D)电子病历书写,超时完成、随意回退修改都不影响纸质病历归档,电子病历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