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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之日起满()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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