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试题
-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 3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
- 4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 ),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 5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 6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启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 ),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网信等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事件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