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A)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B)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C)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D)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E)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F)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G)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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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2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懒政怠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 4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
-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 6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