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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泰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甲、乙、丙三家公司各70%的股权,并派李枫担任三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为了提高集团内资金使用效率,泰发集团公司每天将甲、乙、丙三家公司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账户,由其统一调配使用;甲、乙、丙三家公司均从事机械销售与代理业务,年末为了自机械厂家获得高额返利,三家公司的业绩均记在甲公司名下。2024年7月2日,甲公司全资设立丁公司。在泰发集团公司的指令下,乙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关联交易,将乙公司、丙公司的大量优质资产转移至丁公司名下,导致乙公司、丙公司各自有巨额负债无法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 3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下列应该在谈会议记录上签名的人员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