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新《公司法》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新《公司法》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