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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公司法》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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