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题
- 1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需要集中备餐的,应设专用的备餐间或专用操作区,符合本章第二节的相应条款要求。
- 2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外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发生《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举的情形以及变更经营形式,自营改为承包经营的、承包经营企业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应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报告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
- 3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 5(二)专间内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用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的水龙头和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 6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根据其经营模式,应相应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