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题
- 1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申请许可的,除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符合本章第二节至第六节的相应规定。
- 2食品处理区内的操作场所应根据制作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及水产品原料应分别设置清洗水池。
- 3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
- 4(五)应设有冷却和分装、分切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等的专间,在封闭的自动设备中操作的除外。
- 5集中用餐单位引入社会经营单位承包或委托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食堂的,除符合通用要求外,还应建立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6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还应符合第三章第六节相应条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