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题
- 1贮存场所、人员及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等均应符合本章通用要求。
- 2供餐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
- 3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除符合第二章通用要求和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有销售专间、专区或专柜,应配备具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及保温或冷藏功能的设施,设置可开闭式食品传递设施。
- 4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 5(一)食品制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应与制作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 6应分别设置餐用具、食品原料、清洁工用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配备计量工具,分别设置清洗、消毒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