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试题
- 1法律、法规、规章对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职责分工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发挥行政效能、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等原则确定。
-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持有国务院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的部门备案。
- 3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
- 4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 5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经相关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 6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