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试题
- 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起()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型、执法内容、执法结论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其中行政征收和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全文公开。
- 3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将办理完毕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查记录、证据、文书和审核签批等材料,以及记录行政执法过程的声像和电子信息等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 5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通过行政执法文书、拍照、录像、录音、监控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
- 6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记录、复核并归入案卷。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