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试题
- 1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对已经生效的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撤回、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遭受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 2省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作本系统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格式文书,并报省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的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因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
- 4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执法机关依()启动,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
- 5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有多个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行使多项行政执法职权的,可以整合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组建综合的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职权。
- 6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记录、复核并归入案卷。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