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试题
- 1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校(院)地科技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示范推广;加强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研究利用与繁育推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运用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扶持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和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
-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3地方各级应当配备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完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相关待遇保障,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鼓励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振兴一线锻炼,建立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
-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农民各项权利,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保护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 6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或者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