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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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人民政府统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3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功能互补的要求,推动规划改革创新,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推动镇乡级规划全覆盖,村级规划按需应编尽编。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坚持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主体创新推广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培育乡村实用技术人才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农村电商人才,扶持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 6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村、涉农社区、农(林、牧、渔)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