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村、涉农社区、农(林、牧、渔)场等。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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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居)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加强法律知识人才培养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2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乡村振兴实行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
- 3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推动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加强对黄河、长江流域和重要生态区域保护修复,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建立乡村人才援助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医生和科技、法律、文化体育工作者到乡村服务;支持离退休人员、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参与乡村振兴。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中心镇,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增强其承载能力和人口吸引力、集聚力,赋予相应管理权,创新投融资机制和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以城带乡、镇村联动发展。
- 6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居)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加强法律知识人才培养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