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试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所称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军队单位、军人家庭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活动,在举行重要庆典、纪念活动时邀请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代表参加。
- 3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困难军人家庭提供援助服务。
- 4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 5国家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供公众瞻仰,悼念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纪念和教育活动。
-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