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试题
- 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从轻或减轻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处分。
-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哪项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 3给予国为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 (),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 4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坚持();坚持(),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 5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_____;(二)_____;(三)_____。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