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试题
- 1有企业管理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法给予处分。
-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泄露企业内幕信息或者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 4被处分人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单位(以下称申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个月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个月。
- 5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