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后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甲、乙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法院应认定该房为()
(A)按份共有
(B)国家所有
(C)甲个人所有
(D)共同共有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民法典物权编试题
- 1小区广告产生的收益由谁所以?()
- 2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流转的权利,该权利包括:()
- 3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男方欲私卖写有自己名字的住房,女方发现后到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女方需要在多少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失败? ()
- 4甲借乙20万元,丙以15万的房屋提供担保并办理合同,但甲因登记费用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甲又以自己6万元的汽车抵押给乙,也未办登记。一年后,甲无力偿还,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两抵押的效力如何()
- 5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6【《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生效。